12月7日上午,基础部直属党支部在支部书记胡宝萍带领下,赴诸暨市枫桥镇开展“学习枫桥经验,党建再启新篇”主题活动,深入枫桥镇枫源村、杜黄新村、枫桥镇社会治理中心,调研“枫桥经验”基层治理在村一级的具体应用情况、“千万工程”经验做法、镇级社会治理中心建设运行、参与基层治理情况。
枫桥经验,是指20世纪60年代初,浙江省诸暨县(现诸暨市)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“发动和依靠群众,坚持矛盾不上交,就地解决,实现捕人少,治安好”的经验,为此,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“要各地仿效,经过试点,推广去做”。“枫桥经验”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。之后,“枫桥经验”得到不断发展,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“党政动手,依靠群众,预防纠纷,化解矛盾,维护稳定,促进发展”的枫桥新经验,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、贯彻好的典范。2023年11月6日,习近平会见全国“枫桥式工作法”入选单位代表,并勉励他们再接再厉,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各位同志认真倾听讲解,不时就相关细节提问交流,通过参观学习对“枫桥经验”有了更全面细致的认识,大家纷纷表示要将学习心得应用于教学管理中,助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发展提升。